2015年山東省【淄博市】考試錄用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山東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tǒng)一招考的意見》(人發(fā)〔2000〕58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5年淄博市各級森林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點擊查看>>>2015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淄博】考試公告
一、基本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專科畢業(yè)生)。
2.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4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4.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能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9.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的招考職位。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先詳細閱讀本考試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2),明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同時下載職位表(附件1)查詢符合報名條件的職位,然后按下列程序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報名網址: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
(一)報名具體要求
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信息要求真實、準確。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用人部門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報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告知報考者補充。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先不進行網上繳費,需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后,按規(guī)定時限到指定地點參加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審查。
(三)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
1.現(xiàn)場目測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于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三樓會議室(張店區(qū)金晶大道東一街4號,市交通銀行北鄰)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其資格。報考人員請盡量于5月5日—5月7日進行網上報名和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以便審核不通過時及時改報森林公安機關以外的職位。
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要求,現(xiàn)場目測主要測查:視力、色覺等是否達到規(guī)定要求,縱跳摸高是否達標,外觀有無明顯疾病特征,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有無文身,有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2.資格復審
通過現(xiàn)場目測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親筆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及復印件一份;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須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此外,大學??飘厴I(yè)生報考的,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他要求見附件2。
經審查發(fā)現(xiàn)其證明材料中相關信息與提交的《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一致的,將取消報考資格;如目測不合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可在5月8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如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四)網上繳費。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陸該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120元(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待參加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復審通過后,由報考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5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淄博市人社局職位管理考錄科(張店區(qū)聯(lián)通路202號--淄博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324房間)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2015年淄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2)。
(五)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繳費后,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錄該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應妥善保管,以備筆試、面試、體能素質測評、體檢、考察政審時查驗)。
(六)錄用計劃核減及其他。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對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