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貴州貴陽公務員(人民警察)考試職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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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中,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體單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戶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中,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擬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6.報考年齡要求:
(1)報考公務員和省級審判機關、省級檢察機關、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7年1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對于2025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報考除省級審判機關、省級檢察機關、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以外其他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7年1月17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對于2025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或報考法醫(yī)、獄(所)醫(yī)、心理矯正等職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符合條件的職位。
8.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主要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基層工作經(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月。
9.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報考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截至2025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應累計服務滿2周年。
(2)截至2025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或由貴州省選派在外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應累計服務滿2周年。
(3)截至2025年12月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應完成項目服務期。
以上(1)(2)(3)類人員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時,學歷要求參照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人員執(zhí)行。
另外,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且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報考本次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且服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
(5)截至2025年1月,在貴州省66個脫貧縣(名單詳見附件3)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3周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可報考本縣(市、區(qū))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
10.截至2025年1月,工作表現(xiàn)好,群眾認可,任職3周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及相當?shù)却我陨系脑诼毚?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可報考本縣(市、區(qū))定向招錄“村(社區(qū))干部”的職位。
11.截至2025年1月,由省、市(州)、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選派的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或鄉(xiāng)村振興駐村工作隊中擔任或曾擔任第一書記或工作隊員連續(xù)滿2周年且工作表現(xiàn)好的人員(兩類工作隊的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可報考駐村所在縣(市、區(qū))定向招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的職位。
12.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人員須為退役軍人。
13.報考殘疾人職位的人員須持有殘聯(lián)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等級。
1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