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濟寧】考試公告(招474人)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先詳細閱讀本考試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3),明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同時下載職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詢符合報名條件的職位,然后按下列程序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報名網址:www.jnsi.gov.cn(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
(一)報名具體要求。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點擊“2015年濟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進入,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信息要求真實、準確。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資格初審。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報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告知報考者補充。
報考濟寧監(jiān)獄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按規(guī)定進行身體初檢。報考人員先進行網上報名,經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到濟寧市司法局(濟寧市紅星東路113號)進行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取得報考資格。
身體初檢項目包括體型體貌、肢體功能、縱跳摸高、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報考濟寧監(jiān)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身體初檢時間為2015年5月6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初檢截止時間為5月9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辦理。身體初檢不得由他人代辦。
報考人員進行身體初檢時,須提交網上報名序列號、本人二代身份證。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身體初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陸該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xù)時間為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xù)地點詳見附件1、附件2。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2015年濟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
(四)報名資料和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繳費后,要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錄用計劃核減及其他。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職位報名結束后在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予以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除需要現場目測的公安機關、濟寧監(jiān)獄職位以外)。
對地處偏遠、報考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職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全部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各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考試內容適當增加對憲法法律知識的測試?!渡暾摗房荚囋囶}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招考職位,使用C類試卷。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7∶00 申論(A類、B類、C類)
筆試地點在我市設置。筆試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三)筆試成績公布及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為1:3;10人(含)以上為1:2。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成績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