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黃巖區(qū)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88人】
為滿足全區(qū)各級機關(單位)(以下簡稱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各級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7〕125號)和全省統(tǒng)一部署,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全區(qū)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8年全區(qū)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88名,其中:區(qū)級機關招考81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7名(含選調生村官招考2名、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招考1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www.zjzzgz.gov.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www.tzhrss.gov.cn)
黃巖區(qū)人民政府(www.zjhy.gov.cn)
黃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http://xxgk.zjhy.gov.cn/054/)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區(qū)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2)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和非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3)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區(qū)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參加黃巖區(qū)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兩項計劃”且“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參加黃巖區(qū)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考計劃。
3.此次我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為“職位1”即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區(qū)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相同,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考計劃。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十一條規(guī)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