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延津縣委巡察工作機構選調公告【招7人】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巡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jù)河南省《關于貫徹<中國共產(chǎn)黨巡視工作條例>的實施辦法(試行)》和《中共新鄉(xiāng)市委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新發(fā)〔2015〕7號)精神,按照市縣巡察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巡察工作實際,經(jīng)縣委研究,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堅?ldquo;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嚴格按照縣編委《關于縣委巡察工作機構設置的通知》(延編〔2015〕61號)文件規(guī)定,在職數(shù)設置內(nèi)配備干部;
(三)立足巡察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充分考慮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延續(xù)性,力爭人崗相適;
(四)同等條件下,具有紀檢監(jiān)察、組織工作及財政審計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優(yōu)先。
二、選調計劃
(一)縣委巡察組組長2名,面向全縣副科級以上公務員公開選調;
(二)巡察機構工作人員5名,從全縣縣直單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中公開選調。
三、選調條件
(一)參加選調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中國共產(chǎn)黨正式黨員;
2、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3、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4、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具有較強的發(fā)現(xiàn)問題、溝通協(xié)調、文字綜合等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二)參加選調巡察組組長職位的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任副科職務5年以上或任正科職務3年以上(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參加選調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的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三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2、本人在原單位尚在試用期限內(nèi)的;
3、省選調生或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等,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4、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2016年11月14日8:00至11月18日18:00。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jīng)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到延津縣紀委(縣委辦公樓一樓西頭)報名。報名時,報考巡察組組長職位的須填報《2016年延津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公開選調巡察組組長報名表》一式兩份(附電子版),報考巡察機構工作人員職位的須填報《2016年延津縣委巡察工作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電子版)。
報名時還應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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