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衡水市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通知
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了新錄用公務員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使新錄用人員盡快轉變角色,適應工作需要,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公務員培訓規(guī)定(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經研究,定于10月中旬舉辦2016年度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縣(市、區(qū))和市直黨政機關2016年四級聯考考試錄用的公務員。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從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公共課培訓地點設在衡水市行政學院。學員10月16日下午5點前到衡水市行政學院學員樓報到(衡水市紅旗南大街衡水職業(yè)技術學院南鄰,市內可乘坐18路公交車)。聯系電話:2686019。
培訓采取統一安排食宿、集中封閉培訓的方式,不收取培訓、教材、住宿等費用。
三、課程設置及培訓目標
機關工作方法與技巧;溝通和協調能力;黨的基本知識,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公務員法與依法行政;突發(fā)事件處理與應對新聞媒體的方式方法;新型傳媒的使用;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行為規(guī)范;廉政警示教育;創(chuàng)新能力培訓;西柏坡精神;公務員職業(yè)道德等。
通過初任培訓,使新錄用公務員初步掌握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公文寫作、行政管理和服務、機關運作和工作程序、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等方面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團隊意識;思想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水平、業(yè)務工作能力和作風修養(yǎng)明顯,政治鑒別力、貫徹執(zhí)行力和創(chuàng)新服務力顯著增強,推動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的本領顯著。
四、培訓管理及考核
此次培訓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由市行政學院具體實施。各縣(市、區(qū))和有關市直部門要高度重視,提前通知到學員所在單位及本人,按照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要求參加培訓。學員所在單位應妥善安排參訓人員工作,切實解決工學矛盾,督促參訓人員遵守培訓紀律,服從培訓管理。培訓結束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并將考試考核結果在《河北省公務員培訓登記表》上予以登記。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將作為公務員考核的重要內容。公務員學習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等次。新錄用公務員完成初任培訓后方可任職定級,不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任職定級、登記公務員。
原標題:關于對2016年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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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水市委組織部 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衡水市行政學院
2016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