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新絳縣選調文秘法律人員11人公告
為選拔文秘人才和法律人才,充實加強縣政府辦公室事業(yè)人員隊伍,經(jīng)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人數(shù)
選調全額事業(yè)工作人員11名,其中文秘崗位9名,法律崗位2名。
二、選調條件與資格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熱愛文秘(法律)工作,事業(yè)心、責任心強;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寫作水平和組織文字的能力;
5、有一定分析、認識問題的能力,并能夠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口頭表達能力強。
(二)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新絳縣在編在崗的全額財政開支的工作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文秘崗位的,專業(yè)不限;報考法律崗位的,專業(yè)要求法律及相近專業(yè));
3、年齡要求:文秘崗位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法律崗位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正式工作經(jīng)歷(2013年3月10日以前正式參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試用期不定等次視為稱職或合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試用期的。
5、與選調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
6、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辦法和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智選調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選調條件和資格的人員,2016年 3月20日至3月 23日,持以下證件、材料到新絳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南三樓)報名:
1、《新絳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同版彩色照片2張;
4、主管單位對有關信息進行審查后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5、近3年(2013—2015)《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須加蓋人社部門公章);
6、《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須按管理權限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
(二)資格審查
人社局按照選調條件和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人員報縣公開選調領導組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給準考證,發(fā)證時間:2016年3月25日,發(fā)證地點: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
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報名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名額達不到3:1比例時,按規(guī)定核減選調名額,并及時予以公布。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文秘崗位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文秘知識和文字功底、寫作水平等;法律崗位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法律基礎知識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執(zhí)法等知識和能力。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體檢與考察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由高到低排序,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如筆試成績?nèi)韵嗤?,按面試時去掉的一個最和一個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列。體檢、考察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指定縣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名者自己負擔。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原因放棄體檢空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實地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縣公開選調領導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實地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并經(jīng)調查核實的,取消選調資格,因此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七)試用和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nèi)的人事工資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試用期滿后,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選調不設具體崗位,人選調入后,統(tǒng)籌安排到縣政府改革與發(fā)展研究中心、縣政府政務中心、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及有關科室。
四、有關紀律和要求
1、加強領導。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組,組長由政府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人社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編辦、監(jiān)察、科教、公安等單位負責人擔任。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具體事宜。
2、嚴密組織。要認真做好公開選調每個階段的組織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力求萬無一失。要實行工作失誤責任追究制,無論筆試、面試,還是體檢、考察,凡因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給選調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結果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嚴肅紀律。公開選調工作要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guī)定程序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發(fā)生,力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要堅決回避。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jié)嚴重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咨詢電話:0359—7532693
監(jiān)督電話:0359—7530777
原標題:關于在全縣公開選調文秘法律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點擊下載>>>
新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4年度自貢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擬遴選人員公示
- 2024年商洛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選聘)縮減和取消職(崗)位公告
- 2024年湖南衡陽衡東縣縣直機關遴選9名公務員公告
- 中共樂山市市中區(qū)委組織部 樂山市市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關于2024年下半年面向川渝兩地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調整公告
- 2024西藏一地遴選(招聘)公務員(工作人員)
- 2024河南平頂山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擬任職人員公示(第三批)
- 2025重慶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遴選公務員7人公告
- 2024河南南陽市鄧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選聘擬聘公示(第6號)
- 2024四川宜賓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jīng)濟發(fā)展局宜賓市營商環(huán)境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選調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4湖南岳陽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擬遴選人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