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江蘇建湖縣事業(yè)單位招聘39人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中共建湖縣委組織部、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卷面總分100分,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經濟、會計、審計、統(tǒng)計、英語、計算機、法律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40%)和專業(yè)知識(60%);非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其中縣委新聞信息中心公共基礎知識占60%,寫作占40%)。具體崗位分類見崗位表。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卷面總分的60%??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三)面試
1.筆試閱卷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前須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組織人社部門的指導下實施。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復審,不得委托他人。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情況。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100分,60分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分別占總成績的50%。
四、聘用
1.體檢。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時,進行加試,得分高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政審要求),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則參照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建湖黨建網、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
4.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研究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程序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咨詢電話
建湖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0515-86220257
建湖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0515—86220569
建湖縣人才服務中心:0515-86211505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縣紀委(監(jiān)察局)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5-86225100
原標題:建湖縣2015年下半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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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建 湖 縣 委 組 織 部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0 月16 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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