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陜西略陽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11人公告
按照《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略人社發(fā)〔2015〕49號)有關規(guī)定,報縣政府同意,決定通過公開考試,為縣統(tǒng)計局等6個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7名工作人員,為縣公安局選調4名輔警?,F就公開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詳見《2015年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除縣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審計專業(yè)、縣公安局輔警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和體育教育專業(yè)3個職位選調范圍擴大至自收自支和差額補貼單位外,其他8個職位均在全縣在編在崗的全額財政供養(yǎng)人員中選調。
根據我縣教育、衛(wèi)生、計生人才隊伍需要加強的實際,教育、衛(wèi)生、計生系統(tǒng)的工作人員除縣公安局輔警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和體育教育專業(yè)2個職位可以報考外,其他職位均不可以報考。
縣公安局輔警職位要嚴格按照輔警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并簽訂承諾書,只能按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享受工資福利待遇,不能晉升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和工人技術等級。
報考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二)報考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規(guī)定。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新錄(聘)用公務員(參公)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縣人社局、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編辦和選調部門組成的略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
①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可在略陽縣政府網站下載《2015年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由本人填寫并簽名。由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后送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②報名時間:201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除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報考者須攜帶《2015年略陽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二寸免冠照片兩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③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聯系人:劉蛟 電話:4821917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布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fā)放筆試準考證,統(tǒng)一安排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考試考察
各選調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報考人員達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參加筆試,但成績應不低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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