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青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通知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5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2015年濰坊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查范圍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請到濰坊網站查看)
二、審查時間、地點
(一)時間:6月30日-7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地點:青州市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4樓會議室(青州市范公亭東路2638號,中百佳樂家超市東鄰)
三、資格審查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招考單位在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公章。考生憑有單位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二)審查合格的考生須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自備零錢)。
(三)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審須同時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需提交材料
所有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須提交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外,還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資格審查時學歷學位證書已經發(fā)放的要統(tǒng)一提供),其中專科畢業(yè)生還須提交戶口簿(戶籍證明)。
(二)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經招考單位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或從業(yè)時間、本人現(xiàn)身份(是否為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等)、是否同意報考公務員的意見等。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員,須提交人事代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專科學歷報考的,還須提交戶口簿(戶籍證明);已經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蓋有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招考職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經歷的,需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兩年”指截止到2015年5月5日,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為兩年);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手續(xù)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
(三)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除提交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應提交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應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應提交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上述由組織、人社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說明其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
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不限專業(yè)、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的面向社會招考職位的我省高級技工(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進入面試的,要出具畢業(yè)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四)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
(一)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請抓緊主動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各項材料準備齊全,凡因材料不全和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二)凡自愿放棄的考生,請主動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以便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0536-3822718
原標題:2015年青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通知
2015年6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